群体性情况的舆论指引制度研究

2018-01-25 20:06:10      点击:
绪论
 
1.1 研究背景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它是社会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的表现。美国当代杰出的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指出,一个高度传统化的社会和一个已经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其社会运行是稳定而有序的,而一个处在社会急剧变动、社会体制转轨的现代化之中的社会(或曰过渡性的社会),往往充满着各种社会冲突和动荡①。这是由于社会机制的嬗变促使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不适,从而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凸显与社会思潮的激荡。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向现代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正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挑战的时期,是社会矛盾加剧、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道德容易失范的时期。当前,我国正处于这一关键阶段,突出表现在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及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群体性事件开始作为“弱者的武器”、作为利益表达的一种战略渠道被普遍地使用。②近年来,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利益诉求渠道受阻的基层百姓在矛盾激化后更容易采取极端表达形式,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自上世纪 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据数据显示③:1993 年全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 8709 宗,到 1999 年总数超过 32000 宗,2003 年 60000 宗,2004 年74000 宗,2005 年 87000 宗,比 1993 年上升了近 10 倍。参与人数从 1993 年约73 万人次,上升到 2004 年约 376 万人次,年均增长 17.8%。群体性事件由于形成民间力量集结的态势,其发生往往影响面大,冲击力强,且处理难度加大、遗留问题多,不仅直接导致经济社会生活的严重损失,加大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难度,还面临着由舆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稳定发展的次生危机问题。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如何做好这一阶段的宣传舆论工作,掌握舆论主导权,转危为机?这是在群体性事件中对党和政府舆论引导能力的考验。舆论引导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作为一个执政党,如何不断探索舆论引导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把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打好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动仗,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具有极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1.2 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其发展
1.2.1 群体性事件的界定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①群体性事件并非是仅限于中国的社会现象,但它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概念。关于群体性事件,在不同时期由于受不同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有着不同的称谓。据郑卫菊所著《浅析群体性事件的命名》一文,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大致可分为如下五个阶段:20 世纪 50 年代——70 年代末称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 年代初——80 年代中后期称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80 年代末——90 年代初期称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90 年代中期——90 年代末期称为“紧急治安事件”;90 年代末至 21 世纪初称“群体性治安事件”。
这大体反映了官方对群体性事件称谓的变化。因此,与群体性事件相关的概念,包括群体事件、群体非法事件、突发事件、治安事件、群体性暴力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群众治安事件等等诸说并用。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并将群体性事件明确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即“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群体性事件现已成为“聚众闹事、群体事件、群体治安事件、突发事件”等的官方称谓,学界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日益发展,学者们从各自的学术领域提出了对群体性事件的不同看法。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邱泽奇教授认为,群体性事件是“为达成某种目的而聚集有一定数量的人群所构成的社会性事件,包括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的、有明确诉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于建嵘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有一定人数参加的、通过没有法定依据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①。
中国行政学院孔丽霞教授认为,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团体、组织,在利益受损或不能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或者在某一细小事件的刺激下,最终采取集合、游行、集体上访、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它要害部门,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抢、烧、杀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②可见,群体性事件是指具备一定人数参与、以未经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方式进行并对社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其大体上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其一,事件参与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5 人是最低标准。如 2005 年 5 月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第 18 条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即超过 5 人的就被视为是非正常上访,是信访事件。即“特定群体或不特定的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其二,相关事件所进行的行为在程序上、形式上没有法律规定,甚至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三,聚集人群目标诉求并不一致,但有基本的行为取向。其四,相关事件对社会生产秩序、社会生活秩序、社会治理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通常是与政府相对立的负面效应。
 
第 2 章 群体性事件中舆论引导的作用及基本原则 ................12
2.1 舆论引导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的作用...................12
2.2 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基本原则....................16
第 3 章 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经验分析.......................19
3.1 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成功经验  ...................21
3.2 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错误做法及其影响因素...............................19
第 4 章 健全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的基本思路 ..................26
4.1 健全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机制...................26
4.2 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的实施建议..................30
 
结 论
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的正面舆论引导,对于妥善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当前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管理部门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面对新形势尚未及时转变舆论引导的观念;
三是管理部门尚未建立健全适应当前媒体发展的新机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第一时间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第三方”原则;坦诚沟通原则;口径一致原则。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群体性事件,在分析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成功经验和一些主要错误做法,剖析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影响因素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应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包括快速反应机制、事故现场媒体管理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网络管理机制、妥善处理负面报道机制、恢复评估机制等,对于有效服务群体性事件成功处置,大幅度降低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社会代价,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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